根据《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,以下类别考生可以申请初试总分加分,具体政策如下:
(一)参加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“三支一扶计划”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”“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”等项目服务期满、考核合格的考生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
(二)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,达到报考条件后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纳入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计划招录的,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。
(三)参加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”项目服务期满、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
(四)加分项目不累计,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。
(五)我校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,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,不再扩大范围、另设标准。其他未尽事宜,按照《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执行。
第一志愿报考哈尔滨工程大学MBA、MPA、MEM,并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,请将填写完整的“哈尔滨工程大学2023年MBA、MPA、MEM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”电子版(见附件),及本人身份证、准考证、合格证书(相应证书封皮及内容,如: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书、聘期考核登记表等原件)进行扫描或拍照一并打包压缩,邮件及压缩包命名(加分政策类别+专业+姓名+身份证号)于2023年3月18日17点前发送到hgcemba@163.com,纸质版材料递交时间另行通知。
经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,符合加分政策考生的名单将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进行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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