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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大学MPA

发布时间:2023-05-09 13:53:08

武汉大学公共管理硕士(MPA)专业学位教育中心,简称MPA教育中心,由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和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有关负责人、省市党政部门的有关负责人 以及部分从事MPA教育的专家共同组成。负责MPA教育的培养方案和工作计划的制定,以及计划的执行和日常管理工作。

中心简介

武汉大学公共管理硕士(MPA)专业学位教育中心,简称MPA教育中心,由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和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有关负责人、省市党政部门的有关负责人 以及部分从事MPA教育的专家共同组成。

主要职责

负责MPA教育的培养方案和工作计划的制定,以及计划的执行和日常管理工作;同时,对MPA 教育中的经验及时进行总结,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讨,以改进MPA教育的教学方法和培养模式,促进MPA教育质量的提高。

专业方向

公共管理硕士(MPA)专业学位是一种国际上通用的学位,它与工商管理硕士(MBA)、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并称为文科职业研究生教育的三大支柱。经国务 院学位办批准,武汉大学被列为全国高校MPA教育的首批试点单位。我院将根据自身在公共管理学科领域学科齐全、办学层次较高、师资力量较雄厚且具有多年培 养公共管理学科硕士、博士研究生经验的优势以及社会的实际需要,MPA教育主要设以下专业方向:行政管理、社会保障、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、教育经济与 管理、土地资源管理、人力资源管理等;

开设课程

开设的课程主要有:公共管理、公共政策、公共经济学、行政法、信息技术及其应用、定量分析方法、政治学、行政组织学、国家公务员制度、人力资源管理、社会保障改革与管理、教育管理、医疗卫生制度改革、土地资源管理等。

培养目标

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的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武汉大学的现有办学条件和办学经验,本中心MPA教育的培养目标是:培养德、智、能、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的、适应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、能熟练地从事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管理的高层次、应用型专门人才。为了实现这一培养目标,主要采取以下培养方式:实行弹性学 制和学分制,采用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;改革教学方法,坚持理论联系实际、注重实际应用的教学原则,重在培养学员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;加强案例分 析、模拟训练、课堂讨论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教学环节,聘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政府官员和专家讲课或开设专题讲座,努力把MPA教育办出自己的特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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